一、115年11月07日桃園國際機場至香港機場經濟艙機票20張。
二、115年11月13香港機場至桃園國際機場經濟艙機票20張。
三、須檢附機位確認證明,如有需要業務單位得以電話向航空公司確認。
四、航程:實際航程須依照實際行程需求調整辦理。
五、廠商資格:合格登記立案,且營業項目具有與本採購相關之公司行號。
六、行李:台灣出發每人至少1件23公斤托運行李,另需1件23公斤公務行李。
七、交通費:當地機場來回接送機
八、保險費:300萬死亡、失能及醫療給付,30萬意外醫療險。
九、最晚開票日期與改票或取消機票費用須於投標文件說明。
十、出返國日期依照總會規定調整。